冶炼焦炭生产中如何控制污染物的排放
在冶炼焦炭生产中,控制污染物排放是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。以下是主要的控制措施:
1.有组织排放控制
增加排放环节和限值:新修订的《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16171.1—2024)增加了脱硫制酸装置、焦油和粗苯装载设施、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等排放环节的污染物限值。
收严排放限值:进一步收严了苯、酚类、硫铵结晶干燥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。
新增废气基准含氧量:为防止废气稀释排放,新增废气基准含氧量为8%。
2.无组织排放控制
新增管控要求:新标准填补了焦化行业无组织排放管控的空白,针对厂内物料储存、转运、装煤、推焦、熄焦、焦炉炉体、煤气净化等环节,提出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。
3.旁路和应急排放口控制
加强监管:对焦炉荒煤气排放口、放散煤气排放口、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应急排放口等安装自动监控设备,规范应急排放通道的使用。
4.监测和达标判定
完善监测点位:调整焦炉炉顶无组织监测点位要求,补充更新部分污染物测定方法。
明确超标判定:明确了有组织排放、无组织排放、焦炉炉顶、企业边界等超标判定相关规定。
5.环保技术应用
废气处理:采用脱硫、脱硝、除尘等技术,减少硫化物、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。
废水处理:对焦化废水进行深度处理,实现达标排放或回用。
固废资源化:将焦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用于建材生产,减少固废排放。
6.工艺优化与能源管理
干熄焦技术:采用干熄焦技术回收焦炭余热,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。
节能减排:通过能源审计、优化焦化设备等方式,降低能耗。
7.碳捕集与封存
CCS技术:推广碳捕集与封存技术,减少温室气体排放。
8.加强监管与管理
严格执行标准:新建企业三个月后开始执行新标准,现有企业给予两年过渡期,自202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。
企业自我监测:企业需安装连续检测装置,与环保部门联网,实现污染物排放的实时监控。
通过以上措施,焦化行业预计可实现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分别减排50%、40%、70%和50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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